冠城新材:公司实控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

发布日期:2025-05-24 16:48    点击次数:121

冠城新材晚间公告,近日,公司实控人、董事薛黎曦收到江西证监局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江西证监局拟决定:一、对薛黎曦建议他人买卖冠城大通(公司原简称,下同)的行为,处以150万元罚款;二、对薛黎曦短线交易冠城大通的行为,给予警告,并处以30万元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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